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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手册 | 江苏酒博会展前注意事项都在这!

编辑:小闫 发布时间:[2020/10/28 8:46:14] 文章来源:2020第9届(江苏)酒业博览会

  2020第九届(江苏)国际酒业博览会

  2020/11/20~11/22

  南京国际展览中心

  同期展:2020年第九届(南京)国际糖酒食品交易会

  关于中贸集团

  中贸科技集团是在山东中贸国际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归属山东省商务厅业务主管的非企业单位)基础上成立的企业集团,中贸集团已形成跨行业的综合性集团公司,产业涉及经济类活动和会展主办、信息产业、酒业品牌运营等领域。旗下拥有山东中贸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安徽中贸展览有限公司、北京舜天会展有限公司、安徽华舜展览有限公司、中贸(江苏)国际会展有限公司、青岛中贸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等十几个全资子公司,在上海、广州、武汉、沈阳、成都等省市设有办事处,中贸国际成立十八年作为国内博览会的主办机构,是我国成立较早、规模实力大的展览机构之一。

  中贸集团是国家商务部内贸流通计量检测定点单位,商务部绿色会展联盟成员单位、是山东省会展业协会监事长单位、安徽省会展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济南市会展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合肥市会展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南京市会展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单位等行业内组织的成员单位。中贸国际每年在全国各地主办30余场大型博览会,其中糖酒食品类展会每年在山东、安徽、江苏、黑龙江等省市举办12场以上,是区域性酒博会及食品展主办者。中贸国际拥有6万余家合作的参展商,300万多家经销商、采购商数据资源,形成联动招商、资源互动和共享。在举办食品类展会上有着庞大的资源和办展优势。

  中贸集团成立十八年来所举办的展览活动其规模和影响力被业界所瞩目,曾多次受到国家各部委、各级政府领导的表扬与肯定,先后被评为“改革开放40周年品牌展会金奖”以及被山东省商务厅评为“山东省品牌展会”、“山东省会展行业会展企业”、“山东省会展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会展组织者”、“济南市先进企业”、“合肥市会展企业”等荣誉称号。所举办的展会活动多次荣获“山东省十大重点保护品牌展会”、“山东省非政府系列展会”、“山东省发展潜力展会”、“济南市十大重点保护品牌展会”、“合肥市品牌展会”等荣誉称号。中心管理人员先后多次荣获“山东省会展精英”、“山东省会展行业先进个人”、“山东省会展人物”、“合肥市会展行业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中贸集团现拥有全国及世界各地的众多固定客户,与国家商务部、科技部、贸促会、各级政府、经贸委、行业协会、各地商会等有着广泛、密切的联系,拥有丰富的展会组织管理及办展经验。一直奉行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在业内赢得了良好声誉。

  关于法国高美艾博展览集团

  Comexposium 法国高美艾博展览集团,创于1904年,距今已有115年历史,是历史早、规模大的世界展览及会议主办集团之一,总部设在法国巴黎,每年在三十个国家定期举办超过135个品牌的389场国际展览及会议,涉及行业领域有:农业、建筑、时尚、食品、健康、休闲、房地产、零售、安防、教育、旅游等领域。

  高美艾博展览集团其股东为是巴黎工商总会(Paris Ile-De-France Reg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ndustry)以及法国农业信贷保险集团(Crédit Agricole Assurances)。高美艾博展览集团以“智联世界 展通未来”为使命,致力于运用智能科技在范围内搭建面对面、数字化的商务沟通平台,助力企业走向成功。

  Comexposium高美艾博展览集团还拥有大的食品展之一的法国国际食品展会SIAL和亚太大的食品展中食展SIAL China 等多个食品领域的品牌会展以及在印度、加拿大、中东、印尼、北非等主办国际性食品领域的展会。

  关于中法合资高博中贸国际会展集团

  在中法两国政府有关国际商务促进和市场管理部门的支持下,会议主办集团——法国高美艾博展览集团(Comexposium)与会展主办集团——中贸科技集团双方共同组建跨国合作的中法合资高博中贸会展集团。

  高博中贸会展集团下设高博中贸国际会展(山东)有限公司、高博中贸国际会展(南京)有限公司、安徽高博中贸会展有限公司等合资子公司,整合双方资源共同做大做强食品酒类行业展会,将立足于国际化发展的战略布局,围绕食品酒类产业整合资源,以创新驱动的战略打造发展新引擎,打造影响力的食品酒类展会。中法合资高博中贸会展集团以国际化视野,在我国“一带一路”政策下,将采取集团化发展及化布局的战略规划,通过整合资源,打造会展业的新模式。推动会展业转型升级,会展行业的创新发展,促进食品酒类行业的快速发展,今后将继续开拓其他省、市市场,布局新的国际市场,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指导下,为国内企业融入国际产业发展,为中法经济繁荣交流做出贡献。

  序    言

  尊敬的参展商:

  您好!

  首先对贵单位参加本次江苏酒博会表示热烈的欢迎!

  为了贵单位能获得完善、及时、周到的服务,确保本博览会在良好的秩序下取得圆满成功,组委会特汇编本参展商手册以供各参展商参考和遵守。请您仔细阅读本手册,以熟悉参展程序并提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请贵单位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相关表格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回传至江苏酒博会组委会办公,所有表格一经参展单位盖章签名确认,即具有合同之同等约束力。如有本手册未能包括之服务及信息,请与贵单位的指定服务专员联系,我们会尽可能的为您提供帮助或指导。

  在展览会期间,请直接与现场办公室联系。

  祝贵单位参加本次展览会取得圆满成功!

  江苏酒博会组委会

  2020 年 10月

  目录

  一、展览会信息

  1.时间、地点及主要日程安排

  二、标准展位搭建规定

  1.标准展位基本配套设施

  2.标准展位参展商须知

  三、参展细则

  1.参展细则 1-8

  四、展会管理

  1.展会管理规定 1-9

  2.参展商证件

  五、特装须知

  1.指定搭建商

  2.特装展台参展商及搭建商须知 1-8

  3.展馆相关规定

  4.对违反施工管理规定的处理办法

  六、主场服务

  1.指定服务商

  2.特装展台搭建申报要求

  3.特装展台现场布展流程

  4.展品出门急撤展流程

  表格 1 参展商搭建授权委托书

  表格 2 安 全管理责任书

  表格 3 施工管理费、施工押金等回执

  表格 4 展台电器接驳、网络

  表格 5 电箱、供水位置图

  表格 6 发票申请表

  表格 7 特装施工人员申报表

  展馆交通图及展品运输信息

  交通路线

  其他服务项目

  1.加班申请服务价目表

  2.家具租赁报价表

  3.组委会推荐酒店一览表

  4.参展须知

  1、展览会信息

  注:参展企业凭参展合同、参展商手册、企业证件及名片到“南广场二楼A馆总服务台”报到领取证件。然后凭“参展证或布展证”,再从“西广场一、二楼平台物流通道”进入展馆布展,无证者禁止入馆!

  2、标准展位搭建规定 ( 标准展位必读 )

  1.标摊楣板画面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请在11月5日前提供企业名称或楣板文字。

  标摊样式分为A、B、C三类,详见下图:

  A类:(18平)

  A类标准展位将提供以下配套设施:

  型材搭建,喷绘背景制作,企业门楣喷绘制作,一张接待桌,两套玻璃桌椅,两盆绿植,展位地毯,电源插座,照明长臂射灯。

  B类:(18平 & 9平)

  18平B类标准展位将提供以下配套设施:

  加高楣板,企业名称楣板, 两套接待桌椅,两套玻璃桌椅,两组货架,背景喷绘制作,展位地毯,电源插座,照明射灯。

  9平B类标准展位将提供以下配套设施:

  加高楣板,企业名称楣板, 一套接待桌椅,一套玻璃桌椅,展位地毯,电源插座,照明射灯。

  C 类:(9 平)

  C类标准展位将提供以下基本配套设施:

  企业名称楣板,一套接待桌椅,展位地毯,电源插座,照明射灯。

  2. 标准展台参展商须知

  —展台改动:原则上不得擅自改动,任何改动需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大会主场服务商(南京南誉展览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改动,改动费用由参展商支付。

  —标准展台由组委会指定展会搭建总代理负责建造,基本结构为白色标准框架及围板构成。如果展商要另行增订部分的设施及增加水、电、气的使用,请参阅本手册表格并向指定大会主场搭建服务商提前申报,费用展商自理。

  —每个标准展台的用电功率为500w,标准展位内电源只限一般照明及低功率电器使用,严禁使用此电源为展示设备或其他附加照明设备供电。超过标准用电负荷须另行申请。

  —未经大会主场服务商(南京南誉展览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同意,不得对标准展台结构作任何改动或添加,不得在展板及铝料上贴墙纸,不准钉钉和钻孔;如果在悬挂或陈列展品时需要帮助,请与主场服务商联系。

  —同一家企业预定2个及2个以上展位,如不特别声明,搭建时默认为中间展墙拆除。

  —提醒您特别注意:标准展台搭建有变更的参展商,请在截止日期2020年11月05日前务必将更改信息提交给大会主场搭建商,以免现场临时拆除、安装展台,需要另行付费。

  3.展台的分租或转让

  不论是出于财务方面的考虑或其他的协议,不允许参展商出让、转让或分租其全部或部分的展示面积、租用的办公室、会议场所、储藏室等。被指定为代理商的展商必须在申请参展时告知其被代理的公司名称及展示的代理产品。

  此项规定同时也适用于任何非展品的补充材料产品。除非得到组委会的书面同意,展商不可以直接或间接展示、宣传任何不是其所有或代理的产品。对任何违反此规定的产品,组委会有权将其遮盖或移出展馆。

  4.保险

  建议各位展商及搭建商购买公众责任险,展商应为他人在其展台内所受到的财产及人员伤害负责,同时在展品和商品进撤馆运输和展出期间应购买展品险。主办单位提醒各参展商,对于各自的员工、代表、展台搭建商以及分包商,参展商负有同样的法律责任。建议参展商在展台搭建合同签约时明确施工方的安 全施工责任,查看施工方是否有购买公众责任险和施工人员险,以保护自身利益。

  3、参展细则

  1、场地租赁

  a.租赁场地须经主办单位批准,场地只租赁给展商或其代理。

  b.场地不准转租,未经批准,展商无权使用场地。

  c.无论布展或展出期间,主办单位须确保其出租的场地得以合理、适当使用。若主办单位认为场地未被合理使用,主办单位有权收回全部或部分场地,由此引起的费用将由展商承担,已付场租不予退还。

  d.对录入展商名录的图文资料,参展企业应确保其内容的准确性。若有错漏之处,主办单位恕不负责

  e.所有的损失或损坏将由展商承担,为此,展商应自行办理足额的相关保险。(参见第3条)

  f.若展商违反本细则,或未能按时支付参展费用,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租赁场地的资格,展商及其代理、相关展品均须撤离展览现场。主办单位有权将该场地另行租赁,并不排除对展商的上述行为提出索赔要求。

  2、展品

  a.展商只可在自己展台分发广告宣传品。欲在本展台范围以外分发广告宣传品,须经主办者同意。

  b.展出期间,各展台须由展商指定人员负责。

  c.易燃易爆品严禁入馆。

  3、保险

  a.赔偿

  由于展商及其员工或其代理人的行为或过失,致使主办单位及其对展馆业主负责的代理机构、员工、分包商、公共机构,乃至其他展商遭受损失从而采取的行动、产生的费用提出索赔和其他要求的,展商必须一一做出赔偿。

  b.偿付保险

  除前款规定之责任外,展商应自费与相应保险人就相关条件订立合同,以防在第3条a款和第4条的情形发生时,展商本人和主办单位可能遭受的任何损失、费用、责任及赔偿要求等。

  4、损坏赔偿

  a.因展商及其员工或其代理的行为或过失,导致展馆设施、业主及其代理和其他展商遭受损失或损害,展商须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恢复至原样或进行赔偿直至对方满意。

  b.展商不准改变或影响展馆固有设施。

  c.展商须对其本人或其搭建商的原因造成展馆设施损坏支付修复费用。

  5、现场须知

  a.从布展、展出到撤展整个阶段,展商需对其参展人员的行为负责。

  b.禁止赌博,或从事其它未经特别许可的活动。

  c.展商不得进行凡是主办单位认为影响展览会正常进行的一切展示活动。

  d.请您凭有效参展证进馆,非我公司的特装搭建公司人员交纳特装管理费和特装清洁押金后,需统一着装凭主办单位下发的施工证进馆搭建,无证人员谢绝入场。保管和使用不当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参展单位负责。

  6、规章制度

  每位展商及其直接或间接雇佣的工作人员,都须遵守本细则的各项规定。展商须通知其代理和搭建商遵守本细则,否则,展商须对因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7、付款

  费用支付:参展单位须在主办方单位合同签字规定日期内付清展位费全款。主办单位在收到全额款项后,将开具正式发票。

  8、展会倒计时30天内,展商若取消或减少预订的展位,仍须全额支付合同规定的展位租金。

  4、展会管理

  1、参展企业资格审定

  a.本展会参展企业应与酒类、食品、饮料、包装机械等组委会规定范围内行业相关的生产厂家、 贸易企业或其他从事此类商品代理、研发等独立法人机构。

  b.本展会参展企业所展出的展品不涉及商标或其它侵权行为,并在其他展览参展过程中没有产品侵权或其它不良记录。

  2、展台管理与使用

  a.展台仅供展商展示其产品之用。

  b.展品的展示与现场操作不得对观众或其他展商构成任何干扰。现场表演音乐不得超过45分贝,对按规定属于有噪声、有害、有危险或不适合展览会正常进行的展览装置和现场操作,主办单位有权将其撤离或作出调整,由此而引起的费用均由该展商承担。

  c.展商如需使用无线电及雷达装置,须向主办单位申请频率并批准后方可使用。

  d.展厅通道应始终保持至少3米的宽度。展商不得在通道或空地处放任何阻挡物品,悬挂标记或突起物。

  e.特装作业:特装木制材料进馆前须涂防火涂料,进馆的电缆均须包上蛇皮管;严禁在馆内进行粉刷涂料(如喷漆、油漆)、电焊等施工作业;如搭建商违反规定现场喷刷,我公司将对其按照特装展台面积加收500元/平方米的特装管理费。特装高度不得超过4.5米。

  3、入场须知

  参展商

  参展商在展览期间可于组委会规定的展商入场和退场时间内管理其展台;如果在超过上述时间的时段进入展馆,则必须征得组委会的同意。

  承建商

  除大会指定承建商之外,其他承建商(包括展台搭建,内部装饰)只有在签署协议保证遵守组委会所制定的相关规定之后,才能在进场/撤馆期间进行展台搭建/拆卸。

  在展览期间,承建商只有在提供正当理由(例如展台维护/维修),并向展览会现场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后,才能获取少量的特别入场证。

  4、展品陈列

  a.展商必须在11月20日-22日的整个展览期间展示其展品。在展览会正式结束之前,任何展商不得擅自将展品撤离展馆。

  b.展商须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法则,确认参展商品不构成侵权,并做好知识产权的自我保护。

  c.展览宣传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内容及字样。

  d.不得摆放展会要求范围之外的展品。

  5、展位清洁

  组委会负责展厅内的一般清洁工作,包括每天展览会结束之后通道、公共区域的地毯/地板清扫和垃圾清理。参展商负责自己展台内部展品及展具的清洁工作。

  6、争端解决

  展览现场发生争执时,组委会有权采取必要行动以维护展览会的利益和所有参展商的平等权利。作为展览会的组织者,组委会的决定为决定,争议各方必须共同遵守。

  7、补充条款

  组委会保留制定并发布补充条款的权力。所有补充条款将作为本参展条款的一部分,并对参展企业有约束力。

  8、协议终止

  参展企业出现下述情况之一时,组委会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参展企业缴付的展位租金将不予退还,此外还应赔偿因终止合同给组委会造成的损失:

  a.逾期未付清全额参展费用。

  b.未经组委会书面许可转租或转让展位。

  c.其它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及补充条款,妨碍展览会正常进行的行为。

  9、解释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

  参展商证件

  ◆参展商报道:

  领取参展商证件:布展及展会期间,参展商需佩戴参展商胸卡方可出入展场,请参展单位于报到时间(2020年11月18-19日),在参展商报到处领取参展商胸卡。请务必要求本公司工作人员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持参展商胸卡在展期间必须验卡进出。

  ◆如参展证件不够,请参展商携有效证件到组委会办公室办理。

  5、特装须知

  组委会指定合作特装搭建商

  1、原则上组委会只认可推荐搭建商,如推荐搭建商满足不了参展商要求,展商可自行选择其他搭建商。选择其他搭建商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和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展商选定非推荐搭建商时需先向组委会提交搭建商资质,通过资质认定后,才可以办理特装申报手续,并签订安 全责任书。

  2、参展商自行决定是否选用组委会推荐的特装搭建单位。参展商与特装搭建公司之间的任何安排纯属双方之间的关系,如在搭建过程中,发生意外或纠纷,组委会除协助其解决问题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装展台参展商及搭建商须知

  一、总则:

  1. 各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展会举办所在城市的《大型社会活动安 全管理条例》、《展览、展销活动消防安 全管理暂行规定》,严格遵守展会举办所在展馆的《展览施工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展会组委会和主场服务商发布的《特装展台施工管理规定》以及其它相关规章制度,服从组委会、主场服务商、展馆施工管理部门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展台和人身安 全。

  2. 主场服务商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有权对施工中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有权对施工中违规行为提出警告和给予处罚。

  3. 因违反下列规定,所发生的一切安 全事故和责任,由施工单位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组委会、主场服务商、展馆造成的所有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二、施工申报:

  1. 施工前应按照组委会发布的《参展手册》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资质登记备案、施工图纸报审等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2. 特装搭建商须向主场服务商交纳施工安 全责任押金,特装搭建商违反安 全责任受到处罚时,主场服务商有权从施工安 全责任押金扣除。特装搭建商撤展结束后,无遗留问题时,押金退回。

  三、人员管理

  1. 施工现场的安 全和防火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确定一名施工现场安 全负责人,佩戴安 全员袖标,负责施工现场的安 全防火工作。

  2. 所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检测合格的安 全帽。超过 2 米以上的施工视为高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 全帽、安 全带。升降车需设有防护栏,梯子需安排专人看护。

  3. 展台施工人员须佩带本展示会核发的施工证件,一人一证,严禁证件不符和倒证现象的发生。

  4. 展示会开展期间,施工单位须留电工、木工等人员值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结构安 全

  1. 展台设计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重、限高,应考虑对邻近展位的影响,背景位置和内容必须获得主场服务商审批通过,背景板高度超过相邻展位时,背面必须做美观处理且不得含有任何文字和图片内容。

  展台搭建限高:4.5米。特殊区域限高请参照展馆平面图。

  2. 展台结构必须牢固、安 全;展台搭建的任何结构不得超出展台的地面面积。

  3. 禁止在展馆柱子、天花、墙面、地面等设施上打孔、钉钉、喷漆、刷胶、粘贴,不得破坏展馆设施。

  4. 展台结构严禁在展馆顶部、柱子、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上吊挂、捆绑,所有结构应和展台自身主体结构连接,严禁利用展馆顶部网架作为吊装展台结构的工具。

  5. 搭建应使用难燃或经过阻燃处理的材料,木制结构必须刷防火涂料。

  6. 使用玻璃装饰展台,应采用钢化玻璃,并确保安装可靠并设有明确标示,以防破碎伤人。

  7. 展台搭建材料应符合环保要求,并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环保监测报告。

  五、用电安 全

  1. 电路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电工证,穿绝缘鞋,并严格按照国家电气规程标准施工、安装、使用。

  2. 照明灯具、霓虹灯灯具、各种用电设施及材料应符合电气安 全和消防安 全的要求,具有国家安 全认证,严禁使用大功率卤钨灯、霓虹灯,灯具布置与可燃物品应保持 50 厘米以上距离。

  3. 电源线必须使用 ZR-BV 阻燃双塑铜芯电线或护套线,禁止使用花线或双绞线,接线必须使用接线端子,电线主线需穿金属管,电线、电缆、接插件横穿地面时应有过桥保护,不得直接放置在地毯上。

  4. 申报用电量应符合实际需要,实际用电总量不得超过预报电量,电气线路容量配备应均衡,线路走向规范,每一回路接装用电设备总和不得超过其负荷量。

  5. 施工单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展馆配电箱、水源、气源等固定设施,每个展位应按实际用电量申报施工用电和展期用电,不得超负荷用电。

  6. 合理设置“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为了保证现场电气系统的维护和施工安 全,实现现场用电标准化管理、文明施工。施工单位必须自带电箱,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配电箱和漏电保护器,按统一要求接驳,不得违规私接私设电路。

  六、消防安 全

  1. 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灭火器,灭火器必须具有检测合格标志,展台面积36平方米的需配置2具,展台面积超过36平方米的,每增加18平方米加配1具,不足36平方米的部分按36平方米计算。

  2. 所有搭建材料必须符合《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规范》及国家有关部门关于临时性建筑材料的消防要求。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得低于B1级,并提供国家认可的消防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所有木制材料必须涂防火材料。

  3. 严禁在展馆内存放和使用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明火作业。

  4. 所有搭建材料、包装物、杂物应分类有序存放,不得占用消防分割区和消防通道,不得遮挡、圈占、堵塞消防设施。

  5.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展台及堆放物品,保证防火卷帘门升降畅通,不得以任何方式遮挡消防栓等消防设施。

  6. 施工人员禁止在展馆内吸烟。

  7. 施工完毕后应将剩余材料、工具等物品清理出展馆。

  七、治安管理

  1. 各施工单位应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谨防失窃。

  2. 各施工单位未经允许,严禁动用非自己展位内的物品。

  3. 各施工单位间如在施工中产生矛盾,应自行友好协商解决或报请主场服务商协助解决,严禁打架斗殴。

  4. 将施工工具、设备、灯具电料、搭建材料等带出展馆前,需先开具出门条。

  八、撤展管理

  1.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大会规定的撤展时间,不得提前撤展。

  2. 施工单位撤展时要指定现场负责人,保证人身、财产安 全,严禁将展台推倒或拉倒等野蛮拆卸行为。

  3. 施工单位应将展台搭建材料和垃圾全部清运出展馆,不得遗弃在展馆范围内。

  4. 撤展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先自查,然后报请主场服务商和展馆验收,如有垃圾遗留在展馆范围内或对展馆设施造成损坏的均不能通过验收。

  展馆相关规定

  参展商注意事项

  报名参展企业需全款交清后方能进馆布展。

  1.标准展位

  a.标准展位指主办方所提供的A,B,C三类展位。(如两个或两个以上展位,标准展位之间围板将予以拆除)

  b.不得通过敲、钉、拧、螺或钻孔等方法在标准展位上安装任何装置或展具。

  c.不得在展位墙板上涂刷油漆。

  d.不得在展厅建筑结构(包括地面、立柱、墙壁或其他任何部位)上固定或装置任何物件。

  e.展馆内不允许使用霓虹灯或闪光/信号灯。

  f.如您需要有关展品的特殊展示方面的帮助,请向组委会咨询,并在征得组委会同意后方可执行。

  2.光地展位

  a.申请光地展位的企业必须进行特殊装修。

  b.凡特殊展位装修高度超过相邻展位的参展商,必须将本展位高出部分进行适当装修。对不符合规定的展位,主办单位有权强制执行此规定。(特装与标准展位布展时,请勿用双面胶、钉子等在展板、地毯或楣板上做固定,对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参展商承担。)

  c.申请特殊装修的企业进行展位搭建可使用由主办单位组委会所推荐的施工单位,也可自行指定公司设计与施工,但需要主场搭建商支付保障金(施工管理费,展位接电费)及押金(可退还),此款项用于承担承建商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对展馆造成的损坏。

  d.申请特殊装修的企业,进馆施工前两周向主场搭建商现场施工管理部送交设计、施工图纸等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进场施工手续,出现不符合展厅要求的方面,要进行修改调整,进馆施工前设计施工图纸必须通过审核。 (详见特装流程)

  ·相关规定的遵守:

  参展商应对其承建商的行为负责,并督促其遵守相关规定和履行法定义务。因违反有关规定而直接或间接造成任何损坏,由参展商负责。

  3.破损

  由参展商或其代理、其承建商(包括代理和承建商所雇佣的员工)造成的展馆设施的破损,参展商应负责修复或替换,并承担一切费用。

  4.消防规定

  a.展馆区域内的所有展位搭建都必须遵守消防规定。

  b.参展商对展位的自身消防安 全负责,展场安 全人员现场例行检查中,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出示展位有效安 全证明文件,如具有设计资质的公司出具有加盖公章的设计文件(包括效果图、结构图以及资质文本复印件),必要时还需提供消防措施处理示意图和结构承重说明。并与组委会签订《施工安 全责任书》。

  c.展位搭建不准遮挡、埋压、圈占、堵塞展馆内的消防设备、电器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展馆防火卷帘门下不得搭建任何展架、展台。

  d.布展期间各种装修材料、展样品不得堆放在展厅门口或展馆通道上,以免堵塞消防通道、防火门。

  e.展馆内严禁吸烟。

  f.布展期间使用的包装箱、纸屑等杂物应在大会开幕前及时清理出馆,严禁将其堆放在展位内、柜顶或展位板壁背后,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g.制作灯箱时应留有足够的散热孔,日光灯镇流器应脱离箱体,使用易燃材料制作的灯箱, 内部须作防火处理。

  h.展馆内严禁保存、使用或展示易燃、易爆、放射性及有毒物品。施工现场严禁明火作业。

  i.展馆内不得使用未经阻燃处理的草、竹、藤、纸、树皮、泡沫、芦苇、可燃塑料板(万通板)、可燃地毯、布料和木板等物品作装修和装饰用料。

  j.所有装修和装饰材料均应采用阻燃或难燃材料。需在外地预先制作展台、展架半成品的,所使用的不燃或难燃材料应有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检验的合格证,并将合格证的复印件提交至主场服务商审核、备案。

  k.馆内所有展位及装修不得以任何形式封顶,确保消防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的功能正常发挥。

  南京国际展览中心安 全管理规定(摘录)

  一、所有的搭建材料必须采用不燃烧材料或阻燃材料。展台、展品、广告招牌的布置不得影响展厅内的消防通道以及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等消防灭火设备。包装物品、集装箱等必须存放于指定地点。

  二、所有的电器线路容量配备应均衡,其线路敷设均应架空或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敷设,其负载设备上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严禁将易发热的电器设备,各种高温灯具带入馆内,各类暖光源灯具周围(一米范围内)不得有墙纸、棉纺织品、丝织品等各类可燃面料、服饰、装饰材料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等。

  三、各参展单位必须要有人员进行施工,且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布展的电气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本展位的电气线路,开展后必须有该类电工值班,确保本展位的用电安 全。各展位用电量必须按照略大于实际用电量进行申报以确保留有余量,严禁少报多用,一经发现,将进行严厉的处罚。严禁圈占、遮挡本中心提供的分电箱及地插,以便进行安 全检查及维护。

  四、展馆内严禁使用花线,胶质线、铝芯线,必须使用阻燃的有双层绝缘的护套线。各参展单位使用的电气材料,必须是经相关部门检验认可的合格产品。展位内装修必须符合防火要求,灯箱必须设通风孔,各类射灯、金属卤素灯、筒灯,豆胆灯、霓虹灯、舞台用灯、投标灯等必须有石棉垫等防火隔热措施。展台照明与装饰用光源,必须使用发热量较低的冷光源灯泡或灯管,立体吸塑文字及标识内的灯泡及灯管必须采用冷光源,并是经相关部门检验认可的合格产品。

  五、展厅内严禁使用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以及展馆管理部门认为可能威胁展馆安 全的化工产品。各类受压气体钢瓶应设置在展厅外。各种陈设易燃易爆展品的展台均以无安 全隐患的模型展品替代。展厅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作业(电焊、气焊)。

  六、机械展品如内燃机车、汽车、拖拉机及各类汽油、柴油发动机等均应在室外展出,若在室内展出,不应操作、维修,油箱内的燃油不应超过一天展出发动时的用量。

  七、本展馆上禁止吊挂。

  八、严格遵守展馆的限高规定:D、E厅为4.5米,二层展厅为5米,违者必须整改。展台背板超出相邻展台部分必须用阻燃材料全部覆盖,否则不予供电。

  九、严格遵守各展厅的承重限定:A、B、C厅均为0.8吨/平方米,D、E厅均为3吨/平方米,超重展品需要事先报展馆审批并采取有效措施,使之符合承重限定,否则严禁入馆。

  十、本展馆严禁使用丙烯弹力布等易燃装饰材料。

  十一、施工单位撤展人员必须熟悉本展位结构,撤展时严禁野蛮施工,严禁将展台结构整体推倒,使用重棒大锤猛敲猛砸,违者将扣除30%至全部的清场押金。

  十二、保证本摊位灯座底部距离顶部大于50cm。

  十三、未提事宜,均按市公安、消防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室外的展位确保结构牢固,做好防风措施。用电做好防水措施,主体展位结构的固定在地面地栓上,斜拉钢丝绳做好警示标示,以免造成人身伤害。

  对违反施工管理规定的处理办法

  搭建商在施工过程中未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需接受如下处罚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全部施工押金,是推荐搭建商的将终止其推荐搭建商资格。

  1. 施工人员因违反安 全操作规定,致使展台在进馆施工、参展过程、撤馆以及运输过程中发生展台倒塌、人员伤亡、火灾等一切安 全责任事故,施工单位应负全部责任,施工押金全部扣除,并承担由此给主办单位、主场服务商和展馆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 展台搭建未确保结构牢固稳定性,出现结构失稳等重大安 全隐患;

  3. 提前撤展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施工押金的 50%以上,并停止其施工,立即整改。

  1. 展台搭建超过规定的高度的;

  2. 展台搭建超过规定的面积的;

  3. 在展馆防火卷帘门下搭建展架、展台及堆放货物的;

  4. 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的;

  5. 利用展馆顶部网架、柱子、二楼围栏及各种专用管线进行吊挂、捆绑的;

  6. 布展期间长时间占用公共通道堆放物料的;

  7. 展台设计方案涉及侵权行为的;

  8. 撤展时推倒或拉倒展台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3000元以上罚款。

  1. 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的;

  2. 展台背墙高于相邻展位时,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对己方背墙背面做美观处理的;

  3. 使用各种弹力布或其它易燃品做装饰材料的;

  4. 使用未经钢化处理的大块玻璃材料的;

  5.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6. 未经批准进行明火作业的;

  7. 违反用电安 全规定的;

  8. 布展过程中划伤地坪漆的;

  9. 乳胶漆大面积打磨,造成粉尘污染的;

  10.撤展后仍将垃圾遗留在展馆范围内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发生一次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1. 在施工过程中,安 全员不在现场的;

  2. 电工等特种技术人员未持证作业的;

  3. 在展馆内吸烟的;

  4. 在展馆内打架斗殴,不听劝阻,情节严重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发生一次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1. 未佩戴安 全帽的;

  2. 登高作业未佩戴安 全带的。

  6、主场服务

  1. 组委会指定主场服务商—南京南誉展览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名称:南京南誉展览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冯飞    手机:15518876287

  展勤敏  手机:18994472609

  2. 特装企业展台搭建申报要求

  展商或搭建商提供所有搭建资质及展台设计文件:

  1、效果图(正面图、侧面图、俯视图)、平面图、立面图、施工图、材质图、电路图。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施工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工证正反面,地毯的防火证明,乳胶漆的防火证明。

  3、按要求填写盖章并上交授权委托书等表格1-7。

  4、所有报馆资料必须于11月5日以前将报馆资料发送至admin@nanyuzhanlan.cn邮箱,呈交主场服务商(南京南誉展览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审核。为统一管理报馆资料,请将所有资料打包后一次性发送,文件夹命名(2020第九届(南京)国际糖酒食品交易会+展位号+搭建公司名称)。主场服务商将审核申报文件是否合规完整,并负责现场安 全检查和监督整改。

  5、如果展台设计影响了展会整体效果,主场服务商有权要求改变展台设计。未经审核批准的任何展台设计,不得施工。截止日期后申报的订单将加收50%的加急费,若是现场缴费,只接收支付宝或微信转账。

  6、根据国家针对疫情出台的防疫政策下载填写表格7,所有需要进入场馆的人员均须填写,境外或北京搭建商、参展商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单申报时一并发送。

  申报流程

  ①参展商出具《表格1参展商搭建授权委托书》, 督促搭建商按期办理施工申报手续;

  ↓

  ②搭建商根据填写表格1-7并盖章签名后,提交资质文件、展台效果图等报馆资料,将报馆资料发送至admin@nanyuzhanlan.cn邮箱。以电子文件或扫描件的形式上传申报;

  ↓

  ③审核报馆资料通过后,主场服务商出具付款通知书,交纳施工管理费、电费、施工押金等各项应缴费用至主场服务商;

  ↓

  ④费用交齐至指定账户,报馆结束;

  ↓

  ⑤ 11月18-19日凭主场出具的报馆费用确认表,领取施工证和车证,办理进馆手续。车辆领证进馆处设立测温点,车辆根据指示牌提示测量体温、出示健康证明及核酸检测报告领证进馆。

  3. 特装展台现场布展流程

  重要提示:鉴于现场报到人员过多,为保证尽快进场,请务必将所有申报手续和应缴款项于展前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4.  展品出门及撤展流程

  ● 在11月22日下午14点前,不允许任何展品撤展,否则扣除施工押金。

  ● 展会期间,所有成箱的物品出门(包含展品和其他物品)必须先到“现场服务处”开具“出门条”,请自觉出示车证和健康码。主办方提醒您,为维护您和其他参展人员的财产安 全,请您自觉办理出门手续。

  ● 展位内物品展商应自行保管,凡丢失物品的情况,主办方不予负责。

  ● 每天闭馆前,请自觉处理好展位内的物品(重要资料可打包寄存或带走,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以免丢失,尤其是展会结束当天。

  ● 展商在撤馆时必须使场地保持原样,展商在布置过程中造成的损坏由主场服务商按损坏程度向展商收取整修赔偿费。

  ● 参展商或布展单位在展览结束按规定清运展位垃圾并保持展馆设施完好,经主场服务现场人员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后 ,撤展才算结束,否则扣除施工押金。

  产品运输事项

  为了更好的有条不紊的做好布展工作,请您将展品务必于11月20日前运至南京国际展览中心(龙蟠路88号),费用自理,展品自行运输。

  根据南京国际展览中心与展会组委会的协定,国展中心展务部负责展会的运输工作。展务部为展会提供展品的提货、现场搬运、回运等相关服务。为保证展品运输的顺畅有序,请仔细阅读《运输指南》并协助执行。

  1、展品提前到达需存放南京国际展览中心仓库的参展商,请直接与现场服务部仓储运输组联系。

  2、参展商发运到中心的展品,需要中心代为办理提货手续的,请按照以下说明办理:

  1)收货人:南京国际展览中心仓储服务。

  地址:南京市龙蟠路 88 号

  邮编:210037    联系电话:025-86891048

  2)展品发运后请立即将运单号、件数、重量,通知现场服务部,并用特快专递寄出提货凭证。采用航空运输的,请将货运单传真发至现场服务部。

  3)请在提货单品名栏注明"展品",并在展品的包装物上标明你所参加的展览会名称和参展摊位号。

  4)有境外物品进入国内,需提前 1-2 个月与国展中心现场服务部联系,以便办理进出关手续。

  3、展品包装要结实、防雨,并适合反复搬运,3 吨以上的展品请标明重心、吊装线。

  4、运输费:

  1)到达货提取费:

  (1)门到门接收货物 5 元/件(不超过 25 公斤,超过部分累计计算)

  (2)仓储费:10 元/立方/天(不超过 25 公斤,超过部分累计计算)

  2)现场搬运进出馆费

  (1)需用铲车搬运的展品:

  A.1-3 吨(含 3 吨)单程 80 元/立方米,双程 150 元/立方米;

  B.3-5 吨(含 5 吨)单程 150 元/立方米,双程 200 元/立方米;

  C.5 吨以上展品及精密仪器设备价格面议;(需提前一天联系);

  (2)需用吊机搬运的展品:(需提前一天联系,原则上按体积计价,特殊情况除外)

  A.8 吨展品单程 500 元/小时,双程 950 元/小时;

  B.16 吨展品单程 800 元/小时,双程 1200 元/小时;

  C.25 吨展品单程 1000 元/小时。双程 1800 元/小时;

  (3)特殊展品现场搬运需填写服务单,经双方确认后方可作业。

  3)仓储:按体积计,室内 10 元/每天每立方米。

  4)租赁小推车:20 元/辆。小时(押金 400 元/辆)或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

  5)租赁液压车:30 元/辆。小时(押金 400 元/辆)或身份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

  5、费用收取:

  1)由中心现场服务部负责直接提供服务的项目,由现场服务部直接向参展商收取费用;

  2)展会现场由中心现场服务部委托运输单位的服务项目,由现场服务部直接向参展商收取费用,再按运输协议与运输单位进行结算。

  注:自开货车请于当晚22:00后至清晨6:00 前进入南京国际展览中心中心停车场停泊,待 8:30-16:30卸货入馆,(鉴于展馆在白天货运车辆不允许进城)。

  交通路线

  1、自驾到达

  南京国际展览中心位于城市主干道,玄武湖湖底隧道及九华山地下隧道东北出口处,交通便捷。距南京禄口机场 45 公里,有高速通道连接,通过三个市内隧道直到展馆,全程无一“红绿灯”,仅 30-40 分钟车程;距南京火车站、中央门长途汽车站和 312 国道上的南京汽车东站仅 1 公里。距离南京新生圩港口和沪宁高速公路仅需 10 分钟车程。展馆四周酒店众多,出行十分方便。

  2、公交到达

  乘坐 2 路 10 路 17 路 22 路 24 路 28 路 36 路 40 路 44 路 45 路 50 路 58 路 59 路 64 路 69路 70 路 71 路 73 路 74 路 93 路 97 路 114 路 125 路 130 路 140 路 143 路 173 路 190 路 203 路 205 路308 路 309 路 311 路 318 路 D8 路到锁金村或新庄广场下即到。

  3.机场至展馆

  乘坐南京地铁 S1 号线到南京南站下,转乘地铁 3 号线,新庄站 2 号口出

  4.南京火车站或南京南站至展馆

  乘坐南京地铁3号线南京林业大学新庄站从号出口即可到达展馆。

  5.车辆行人指示图:

  其他服务项目

  组委会推荐酒店一览表

  订房联系:冯杰  手机号:13057541923

  参展须知

  欢迎参加本次展会,请仔细阅读本须知,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1、参展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合法生产或销售企业,参展报到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进口食品应提交相关的检验检疫证明及食品合格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经销单位公章,无上述证件的主办单位有权拒绝进入展会现场布展交易。

  2、展商须遵守展会的有关规定,严禁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侵犯他人商标及知识产权的商品等进入现场交易,一经查出,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参展结果自负,不得展出与本展览会无关的产品(如皮带、箱包、服装、玩具、饰品、字画等)。

  3、所有展位一经售出,禁止退换和转让。参展商品必须与《参展申请表》所列一致,禁止拼摊,如有私自转让、合租、拼摊现象的,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企业的参展资格并给予封展处罚,经济损失自负。

  4、所有参展企业在支付完参展费用后领取《布展通知书》,《布展通知书》是本届交易会参展身份证明的文件,凭此证办理其它所有布展通知书的领取,本证遗失不补,请参展企业妥善保管。

  7、严格遵守展览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组委会的相关要求,提倡文明参展、诚信交易。

  8、组委会有权对本次活动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更改与调整。

  9、参展商严格按照展馆规定布展,不得破坏场馆设施。

  10、室内音响不得超过45分贝,超出者组委会将拆除音响设备并交展馆保管或实行断电,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自负。

  11、会场不得打架、斗殴、聚众,否者组委会将其清出会场,严重者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欢迎您的到来,祝您参展愉快!

  高博中贸国际会展(南京)有限公司

  2020.10

  (来源:中贸酒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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