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食品博览会即将开幕,根据展览中心规定,凡在该中心内所举办展览会的标准展台搭建工作均由北京中展展览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负责。任何参展单位、施工单位均不得在该中心内搭建标准展台。
组委会将负责统一安排标准展位搭建工作,参展商按布展时间规定前来布展即可。
一、标准配置(3mX3m):
1)展位围板:白色标准框架,一面楣板及三面围板(960mmX2440mm)
(双开口展位为2面楣板及2面围板)
2)楣板(中英文名称、展位号)——1块(双开口展位2块楣板)
3)接待桌——1张
4)洽谈椅——2把
5)射灯(100W)——2只
6)电源插座(220V/5A)——1个
7)地毯——9平方米
8)纸篓——1个
二、布展时间:
搭建工作预计于6月22日17:00完成。布展时间为:6月23-24日08:30—21:00。任何租用标准展位的参展商不得提前进馆布展。
三、注意事项:
1)以上为基本配置,不可与其它展具互换、转让。
2)对于基本配置中未使用的展具,无任何费用退还。
3)如所申请展位数量2个以上,相邻展位间将不安装隔板(如需隔板,请提前向组委会书面说明)。
4)除以上基本配置外,如需另行增租其它展具,请填写《家具、灯具租赁申请表》。
5)严禁私自拆改、置换标准展位的展位结构。如需要调整,请提前与北京中展展览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其工作人员负责施工。
6)严禁将带有背胶的图片直接粘贴在展墙上。如需要,可将图片制作成展板用挂钩悬挂在展墙上展示。
7)严禁私拉电线,以及使用超过500W的电器设备。
8)严禁在展墙上钉钉子、钻孔。
9)标准展台的拆除工作将在博览会结束后立即进行,请参展商及时撤走展位内的所有物品以及展板上的宣传资料。
10)如因参展商违反规定,对展台设备造成任何损坏,参展商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进行经济赔偿。
光地展位
1号馆:
一层限高4.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3.6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4米;
二、三层限高3.5米,通风管道下方限高3.4米,厕所前静压箱及回风口下方限高2.7米,A、B馆之间中厅限高3.2米;
2—5号馆:
二层檐下限高2.8米,中心区域限高5米,二层限高3米;
6、7号馆:
限高6米,侧门入口两旁展馆立柱十字斜拉撑下方限高4.5米;
8号馆:
限高6米,A、B馆入口前厅及檐下限高3.5米,馆内通风管道下方限高4米;
室外展台:限高4.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