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葡萄酒烈酒(郑州)展览会--参展须知 1、需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及销售企业,国外企业必须出具进口食品检验检疫证明文件,报名参展需向主办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三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
2、认真阅读《参展手册》中相关制度条例,了解清楚展会的布展、交易及撤展时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或损失。如有特殊需求请提前与组委会联系落实,以免影响参展交易质量。
3、确定参展后应详细阅读《参展合同书》的各项条款,确认无疑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签字或盖章后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相关部门备案存档,以便于落实展位。合同签定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参展费用汇到组委会指定的收款账号。组委会收到参展费用后印制【展位证】,企业应凭证参展。
4、严禁携带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侵犯商标权的产品进入展会现场展示交易,一经查出后果自负。